东莞市石龙镇智能路灯雾化工程运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石龙镇智能路灯雾化工程运营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1栋11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C2024013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智能路灯雾化工程运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东莞市石龙镇智能路灯雾化工程运营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见响应承诺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1栋1108室
方式:现场或者线上获取。(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线上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网站附件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1栋1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9号住建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0769-8229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新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1栋1108室
联系方式:0769-21665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工
电话:0769-21665891